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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发生多起本土聚集性疫情,均是境外疫情经口岸城市输入。上述通知指出,这暴露出一些地方疫情监测预警不及时、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不落实、定期核酸检测流于形式、冷链物品各环节消杀不到位、集中隔离场所管理不规范、疫情应急处置不够科学精准等问题。
通知要求,从完善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机制、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落实边境管控措施等9个方面着力,加快补齐口岸城市防控短板弱项,毫不放松、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
通知强调,各口岸城市要将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公布并畅通民生保障热线,定期排查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价格等方面的苗头隐患,及时解决和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根据通知,其中所指的口岸城市包括开放的陆路、水路、航空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所在市(地、州、盟)及所在直辖市,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并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