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限塑令实施以来,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今年以来,截至12月5日,全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办结案件75起,罚款118万元。
针对部分市场主体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情况,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犟牛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城第一分公司在外卖(含堂食打包)中,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材质为“聚乙烯(PE)”,该材质制造的塑料袋属于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北京食客斋小吃店、北京皖江世纪快餐有限公司在服务中,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被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