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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管理
高品质住宅须设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近日,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高品质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包括最低品质要求和竞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建筑品质)。

《通知》明确,最低品质要求为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达到60%、设置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由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宜居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六个部分组成。

《通知》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管理以建设单位承诺为主,各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施工图备案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并邀请市规自委和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参加专家评审会议。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应依据承诺提供绿色建筑和健康建筑自评价报告、装配率计算书、超低能耗建筑自评价表、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具体措施说明等相关材料。高品质住宅建设项目的预售方案应包含绿色建筑和健康建筑自评价报告、装配率计算书和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报告等管理模式相关资料,依承诺对社会公示,接受购房人监督。在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高品质住宅建设项目按照承诺内容进行绿色建筑、装配率、超低能耗建筑、建筑师负责制等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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