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员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获支持
员工导致他人巨额损失可以分期赔款吗?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 员工仍可认定为工伤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员工导致他人巨额损失可以分期赔款吗?

 

读者温小颖近日向本报反映说,她驾驶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将刘某撞成重伤,交警部门认定她负事故全部责任。她想知道在自己没有财产和积蓄、无法一次性支付对方50万元损失的情况下,能否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温小颖可以以分期付款方式对刘某作出赔偿。

分期付款赔偿是指加害人按照一定的期限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额。赔偿期限或支付的次数、赔偿金额等可以固定,也可以是相对确定的。对此,《民法典》第1187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也就是说,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赔偿受害人损失,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提供相应的担保;不属于法院受案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与之对应,如果温小颖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向刘某提出分期付款的要求。如果刘某拒绝,其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应请求。

颜东岳 法官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