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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996”“007”,劳动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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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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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996”“007”,劳动者该怎么办?

邰怡明 绘图
 

主持人:本版编辑

嘉 宾: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张冬梅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主任 时福茂

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卫东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10件超时加班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了超时加班的违法性质、工时及加班工资法律适用标准等,这对于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本报约请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相关专家与北京工会劳模服务团成员,就“996”“007”的违法性质以及如何遏制超时加班现象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记者:遏制“996”“007”,国家立法层面应该如何进一步完善?

张冬梅:尽管《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但在实践中,《劳动法》对于限制超时加班尚没有明确可操作的条文与细则,导致加班现象的泛滥。从国家立法层面,首先,应该制定《劳动基准法》,构建更为详细、具有确定性的法律规范,避免“宣言式立法”。《劳动基准法》要构建更为合理的工时制度,明确工作时间的内涵和范畴,对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工资制等特殊工时制度进行适用范围的明确和审批程序的严格规范,杜绝用人单位利用这些特殊工时安排劳动者变相加班。第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制定《劳动监察法》,明确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杜绝相关部门“踢皮球”的可能性。我国目前的劳动监察法律体系除了分散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之中,还散见于一些司法解释、实施条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不利于统一适用与执行。因此,应当将现有法律法规整合成一套系统的法律体系,出台《劳动监察法》。

记者:职工遭遇“996”“007”后,如何依法进行维权?

张冬梅:劳动者在遭遇超时加班后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维权。第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现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的事项共计9项,其中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因此,劳动者在遭遇超时加班后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后,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反映问题。一方面,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也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经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则工会可以向企业提出异议,进行交涉。另一方面,工会有劳动监督的职能,其监督客体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就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拒绝超时加班,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拒绝超时加班而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时福茂: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诉讼的一般举证规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从上述条款可知,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有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供证据,或者就相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提供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而不提供有关证据的,可以推定劳动者加班事实存在。

常卫东:对于加班事项的举证,劳动者可以在加班前后,搜集和保留证据:加班前可以搜集的证据,比如单位领导用QQ、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加班,在内网上公布的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都可以对其进行截屏、拍照或复制留存。可以保留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平时注意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内容进行记录,将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记录下来。加班后,劳动者要争取有同事出庭作证,要保留加班后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以及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QQ、微信聊天记录等。

记者:职工遭遇“996”“007”,工会和人社部门该如何发挥作用?

张冬梅:工会在遏制超时加班中的作用发挥体现在:第一,工会要定期进行法律培训和宣传。法律培训主要针对的是工会工作人员,法律宣传主要针对的是劳动者。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多次强调,工会要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工会基本职责的实现,需要工会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和维权水平,要注重对劳动者进行法律宣传和服务。企业工会可以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劳动者普及法律知识并提供服务,也可以印发法律知识小册子和宣传材料,还可以通过企业网站开辟专栏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会通过法律培训和宣传,不仅能够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维权能力,还能帮助普通劳动者了解现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而能够有效防范争议以及理性的对待争议处理。

第二,工会要真正发挥劳动监督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工会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劳动者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违法超时加班的情况进行调查;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参与对《劳动法》实施的检查以及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发现用人单位有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其改正;工会对用人单位违法超时加班的行为,有权要求有查处权的国家机关依法查处;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违法超时加班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控告。

人社部门在遏制超时加班中的作用发挥主要体现在:其一,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网格化管理是指根据劳动监察管辖规定,按照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数量和监管难度,以镇(区)或社区(村)为基础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一网格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监察工作人员,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执法网。网络化管理是指在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操作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这种“双网化”的管理,能够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对未来的劳动形势作出合理的预判,得出关键性的结论,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另一方面,针对已经发生的大量违法案件进行归纳分析,积极构建防治措施。其二,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强化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具体而言,除电话热线、邮箱之外,监察机关还应该拓宽网上举报途径,开辟劳动违法网上论坛,接受网民监督,同时能够对劳动者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其三,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超时加班的查处力度。其四,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假制度的情况进行评定。不诚实的企业要进行惩罚,分情况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罚款、曝光。

□本报记者 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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