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将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职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各地要按规定切实落实好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及易返贫致贫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政策,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支持帮助有培训需求的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根据就业需求,适当放宽劳动者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龄限制,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范围。企业和院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训,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含获奖人员奖金、差旅费、交通食宿费、工杂费等其它费用)。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新职业培训,结合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急迫需求,结合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形成的新就业需求和新就业形态,进一步健全新职业培训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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