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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准则典型案例
打安全幌子 行遏制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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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8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准则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记者8月26日从教育部获悉,这8起问题包括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有偿补课、虐待幼儿、发表错误言论、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等方面,涉事教师已受到程度不等的严肃处理。

据了解,这8起案例分别是: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2名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某幼儿园3名教师虐待幼儿问题,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师王某某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等问题,成都体育学院教师邓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师芈某学术不端问题,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对教师队伍形象造成严重影响。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强化法治教育、纪律规范教育,要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惩处违规行为。

根据教师资格相关工作要求,对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应及时按程序撤销并收缴;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若已经取得,应依法丧失,并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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