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8月9日,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和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管中心,各二级、直属单位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窗口、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等各类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社会建设和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大力推行预约登记,倡导错峰探视,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监测和消杀,阻断外部输入途径。
《通知》要求,持续动员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工作。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按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在各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要及时了解、重点关注辖区内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人员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