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对外发布。
《规范》以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为基础,重点反映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围绕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四大目标定位,针对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所涵盖的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等内容分别进行规范。其中,在人员要求方面,该规范提出了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2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在硬件配置方面,明确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