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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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能否分享丈夫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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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5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妻子能否分享丈夫的著作权?

 

近日,读者小孙向本报反映说,她是一名普通女工,与杨某结婚已12年。生活中,她将家务事全部揽到自己身上,一心扶持丈夫的小说创作事业。这些年,杨某曾先后出版过3部长篇小说。如今,杨某却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与她离婚。现在,丈夫又有一部长篇小说已完稿,她认为其中凝聚着自己的心血。

她想知道:她能否分享丈夫的著作权吗?

法律分析

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方面的权利,也包括复制权、出租权和取得稿酬等财产方面的权利。而人身方面的权利只能由作者专有,即使是妻子也不能分享。因此,小孙确定无权分享丈夫在署名权等人身方面的权利。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则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适当照顾。”按照这一规定,小孙仍然无权分享其丈夫的财产权益,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要求法院给予适当的照顾。不过,小孙所讲的其丈夫新创作的那部长篇小说现在尚未出版,稿酬收益尚不确定。

李德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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