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北京银保监局近期印发《北京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暂行办法》。将综合运用审核申请材料、调查从业经历、核查信访举报材料等多种方式,审查拟任人员是否具备履职基本条件,加强对拟任人员任职回避情况的核查。
根据《办法》,将强化考察谈话要求。根据机构和岗位重要性等因素,明确不同类型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的必谈范围。根据拟任人员的申请材料、所在机构类型和风险状况、拟任职务级别和岗位特点,确定考察谈话内容要点。同时,督导辖内机构充分履行对拟任人员的任职前调查义务,完善高管人员任职后评估机制,通过开展培训、组织考试等方式加强高管人员后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