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制定了北京市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9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19元)。《复函》同时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其所属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应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电话等,接受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