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艳) 昨起,本市41处水库湖泊进入禁渔期。禁渔期期间,相关禁渔水域全面禁止渔业捕捞作业(非禁钓水域的娱乐性垂钓不在禁止范围)。
禁渔期期间,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国家8部委“清风行动”精神,以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严厉查处违反禁渔期制度,猎捕、杀害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同时结合 “走村入企走基层三年行动”和“负面清单送基层全覆盖”等活动,深入水库岸边,走村入户,向水库周边村民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禁渔制度等内容,了解农民实情,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
据了解,违反禁渔制度进行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之规定,将被没收渔获物、渔具、渔船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