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需半个小时即可完成立案,针对涉及农民工、女职工等群体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开设绿色通道,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成立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6年来,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年均办案量达5000件、人均年办案量达300件,使3万多起劳动人事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去年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荣获“北京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仲裁院所接收到的案件量呈成倍增长趋势,案件争议的处理复杂程度也大大增加。“我每年都要处理近400多个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天处理一件,但案件的处理周期都在45天内,只能靠加班挤出时间。”仲裁员陶莉说。
随着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居高不下、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频发,案多人少、办案场所不足、办案难度增加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直面临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仲裁院实行全员办案,不分部门、不分职务,全部参与到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中来。同时,仲裁院还创新工作体制、环节和举措,优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限。
立案方面,实行当即立案制度。当事人提交争议后,仲裁院从接受材料、初审、复审、审核和收集受理文书,仅需半个小时即可完成,减少了当事人往返立案大厅的次数,极大地降低了立案所需时间。针对涉及农民工、女职工等群体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院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接访、优先调解、优先受理、优先开庭、优先裁决。为让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仲裁院还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专业法律援助律师引导和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
数据显示,6年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成立企业、工会、行业性及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41个、培训调解员793人次,1万余件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在基层调解组织得到化解;处理集体争议600多起;化解疑难积案39件,化解率达90%,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报记者 周美玉 通讯员 孙丽萍 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