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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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催告拒返岗可解除劳动关系
退休一个月后还能追讨加班费吗?
员工失误造成损失 索赔应先经过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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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3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退休一个月后还能追讨加班费吗?

 

常律师:

您好!

我刚退休一个月。退休之前我一直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经常让我加班,但未支付加班费。

现在,我还能向公司主张加班费吗?

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据此,您主张的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您可以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现在,您刚退休一个月,未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因此,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加班费。

法条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二章 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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