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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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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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3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家长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

 

本报讯(记者 任洁) 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昨天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家长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要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有机构收取超期高额费用请及时举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发现,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请家长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同时,请家长在签订培训合同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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