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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套型最大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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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建设导则修订征求意见
中心城区套型最大100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 盛丽)记者2月22日了解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进行了部分内容的修订,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首次提出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本次《导则》修订对共有产权住房选址规划、配套设施建设、户型面积等十一条内容进行了优化补充。其中,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两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提出中心城区按照建筑层数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将原“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修改为“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对于除城六区以外的其他区,仍保持最大套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但取消了原“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可按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大套型的比例。同时,为了发挥竖向空间功能布置的灵活性,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住房的层高也调整为2.9米。(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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