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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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 为区域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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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积极履职 为区域发展“保驾护航”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服务区域发展纪实
2020年3月,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通过“云法庭”出庭支持公诉
▲2020年5月,丰台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在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
▲2020年12月,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做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9月,开展检企共建活动
▼2019年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20年11月,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工商联签署合作协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观摩某案件法庭审理
 

近年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心怀服务社会的公心,聚焦区域发展,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积极走访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对民营企业慎捕慎诉,充分服务“六稳”“六保”;依托“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活动,送法到基层,打通普法的“最后一公里”,为丰台区稳秩序、稳经济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也为守护市民的幸福生活贡献了力量!

>>>依法履职,打造精品

办案“步履不停”

“这段时间,涉疫情案件普遍增多,依法及时从严办好这类案件,不仅能为受害人挽回部分经济损失,还能对涉疫情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2020年初,对本市首个疫情期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案出庭支持公诉后,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说。据了解,由于医用一次性口罩极度紧缺,石某某欲购买医用一次性口罩捐往防控一线,多方辗转联系到被告人杨某,杨某遂通过当地的乡村杂货店提供了一批医用口罩。然而,医护人员收到口罩之后,发现这些口罩并不符合防护要求。

2020年2月5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区公安分局的通报。“经过核实,涉案口罩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一起向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销售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的案件,也是丰台区第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对此,我们迅速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成员游涛检察官说。

“为了提高办案质效,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对犯罪嫌疑人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让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可能的量刑有充分的认识和认可,尽可能促成其认罪认罚,并通过视频录像的方式进行了固定。”检察官游涛介绍说,“在案件提起公诉时,我们向法官充分说明情况,由法院通过庭审来确认被告人认罪认罚意愿的真实性、自愿性。”

2020年2月28日9时30分,李继征利用“北京云法庭”系统出庭支持公诉。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该案从案发至判决,仅用时20余天,维护了正常经济秩序,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维护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精品案件”。

“我们还办理了假冒某知名品牌案、陈某某虚开发票案等一批精品案,着力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李继征说。

>>>平等保护,慎捕慎诉

护航民企发展

“在看守所呆了三十多天,您看我才刚四十岁,头发都白了,早知道为了贪图一点蝇头小利会造成这种后果,真是怎么也不能干虚开发票的事啊!”近日,丰台区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不批准逮捕听证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听证会上表达了自己的懊悔之情。据悉,此次听证会的对象是5名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

“经审查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所在公司均为合法经营企业,涉案企业在五年内未因偷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接受过行政处罚,且在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前均已补缴所欠全部税款。”孙兵检察官在介绍案情时说,“经过教育转化工作,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我院认为对其做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要慎捕慎诉,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了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我们干警也做了很多方面的努力。”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亮说,“本案中,我们邀请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我院人民监督员、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等共同参与听证。”最终,听证会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一致通过了对5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据了解,该院近一年来共对16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以司法关护促平等、促发展。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我们把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点工作来抓,多次赴区金融办和丰台区重点商务区开展调研。” 刘亮说,他们与中铁电气化局设计研究院签订《检企共建协议书》并积极开展共建活动;与北京农商银行、中国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等企业建立普法授课合作机制;与丰台区工商联签署了《关于建立丰台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战略合作协议》……着力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做得更专、更细。

>>>“十进百家,千人普法”

防范金融风险

“感谢最美普法声音将我们带上这片舞台,让我们有机会讲述我的普法故事、分享我的普法感悟。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求职慎选公司,远离非法集资,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坎坷就业故事……”这是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焦焜在“丰台区主题普法活动成果汇报会”上的开场白。

在平和舒缓的语速中,焦焜开始他的讲述:小王大学刚毕业,向多家公司投简历求职,多次碰壁,一天,小王在招聘网站上看到了一则P2P金融公司发布的招聘启示,入职后,公司马上给小王安排了业务培训。实际就是教业务员推销公司的“理财产品”,跟投资人讲公司的理财产品保本返息收益高、资金安全有保障,招揽群众前来投资。小王本身气质好、形象佳,嘴甜会说话,大爷大妈叫着,业绩一路上扬,入职仅半年小王就荣升销售经理,率领自己的团队推销公司的理财产品,业绩节节攀升。就在小王憧憬美好未来的时候,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按期给投资人返款,公司也很快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小王作为公司的销售经理,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最终被判刑……

“站在最美普法声音的舞台上,我想通过在座的各位向我们身边正在求职的年轻人转达检察机关的忠告:求职要找正规公司,利用政府网站核实企业资质和经营信息,增强法律意识避免上当受骗,一旦不小心进入从事非法集资行为的公司,一定要早日醒悟立即离开。”焦焜感慨地说。

“金融犯罪被害人中本地居民占相当比例,”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毅荣说,“我院调研了实际情况后,决定将有代表性的案件撰写成宣讲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基层进行宣讲,将风险预防送达‘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该院自2018年10月开展“十进百家,千人普法” 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来,几十名像焦焜一样的丰台检察人结合各自职能,利用专业优势,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进学校”46次、“法律进社区”24次、“法律进乡村”9次、“法律进单位”8次、“法律进企业”7次……形成了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以实际行动为首都检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贡献丰台经验。守护好区域居民,使他们可以安居乐业,幸福生活。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李继征坚定地说。

□本报记者 余翠平 通讯员 史晶瑶 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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