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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价增设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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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价增设负面清单

 

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2月7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和制度安排。这是教育部在教育强国战略背景下启动实施的新一轮审核评估,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推出的硬招实招。

《方案》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要求以评估方法手段创新实现减负增效,在专家线上集体会诊基础上,针对“问题清单”重点考察,对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当好“医生”和“教练”。

《方案》提出把上轮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门槛条件,建立“回头看”督导复查机制,对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的高校,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等问责措施,倒逼高校压实质量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据悉,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象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教育部将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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