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律师:
您好!
因与公司产生了矛盾,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有些证据,比如打卡记录并不在我手里,应该由单位提供,如果单位不提供这些证据怎么办?
谢谢您的答复。
答: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据此,若该证据确实由用人单位掌管,但其拒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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