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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加强境内外进京人员防控措施
境外入境进京人员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
 

本报讯 (记者 刘欣欣) 昨天,在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了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对境内外进京人员防控措施作出的调整和加强。

徐和建介绍,对于境外入境进京人员,经疾控专家评估和会商研判,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对在京所有密切接触者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徐和建介绍,对入境人员,除已实施的14天集中隔离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之外,因措施调整新增加的集中隔离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对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

徐和建表示,在京各类用工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对入境进京人员、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地区、场所有交集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排查管控报告,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将严肃倒查追责。个人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情况,对于追踪排查过程中联系不上或不予配合的涉疫风险人员,“北京健康宝”将赋以弹窗提示,暂不确定健康状态,督促其立即主动联系居住社区,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密接史的,将视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公开通报,提高全社会主动防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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