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下一版4
 
鼓楼西大街 全新亮相
本市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三个通办”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21年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三个通办”
养老待遇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15日 发放待遇银行增至16家
 

本报讯(记者 张晶)1月1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施市级统筹管理。自此,本市社会保险制度全险种市级管理实现全面统一。此外,为了贯彻落实“局处长走流程”的便民主旨,2020年12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全新升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三个通办”。

全市通办,实现对参保登记、个人信息变更、待遇申领与发放等业务具体经办的全市统一。参保人在就近乡镇(街道)政务中心即可办理,无须再到户籍所在地;统一待遇发放时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福利养老金由原来每月15日和20日分别发放,统一为每月15日发放到位;增加了发放频次,注销登记和转出的一次性待遇支付由原来的次月发放改为当月发放;发放待遇的银行范围从原来的3家增至16家,基本覆盖了现有银行机构,老百姓可就近选择相应网点。

(下转第4版)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