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经修订正式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加了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其中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设置三年过渡期。
参照意见建议,市交通部门对6月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优化方案进行了完善。其中,调整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设置三年过渡期,即:除了配置给单位的指标和营运小客车指标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的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其余向个人配置;2022年度该比例调整为70%;2023年度及以后该比例调整为80%。此外,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增加了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条件申请指标。为引导鼓励存量车“油改电”,明确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