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公职律师杨雪峰再一次因为保安王所工伤一案走进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9月4日,仲裁院裁决某保安服务公司应支付王所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伤残津贴31025.7元。近日,王所兴奋地给杨律师打电话:“杨律师,公司要了我卡号,说已经收到了裁决书,要给我打钱。”
轮回——杨雪峰脑子里出现这样一个词。王所工伤4级伤残,与曾经任职的单位打了多年官司。每一年的伤残津贴都要重新申请仲裁,甚至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能领到。多年来,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杨雪峰和其同事杨玉竹、于益一直为王所提供法律援助,如果当事单位不肯主动履行义务,这场“维权拉力赛”,杨律师他们将一直打下去。
保安值班撞坏眼 单位不承认工伤
公职律师杨雪峰回忆,2015年,他第一次接待了王所,王所就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他穿的衣服特别邋遢,两条裤腿上全是泥水。我做了这么多年接待工作,也没有见过这种情况。我一问,原来他是从北京西客站一路摸着找来的。”根据王所的工伤鉴定书,他右眼外伤,视力为0.04矫正视力为0.08。
王所出生于1962年,2013年3月,他入职某保安服务公司,岗位是保安,月工资为1800元,现金发放,公司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2013年9月,王所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13年12月12日凌晨,他在位于北京南三环的某家具城广场巡逻时,不慎撞到了铁架子,撞伤了右眼。“撞上之后,我只觉得眼前模糊,手一摸,眼睛附近已经肿了起来。我受伤后去了同仁医院就诊,之后又回到老家大同医治,花了一万多元钱。”王所说,最后他那只伤眼的视力还是越来越差,“我另外一只眼睛自小就看不见,以前就靠这只右眼。现在,这只眼睛坏了,人在我眼前一米远的地方,我都瞅不见了。”北京同仁医院的诊断书显示,王所的右眼结膜下异物、晶状体脱落,左眼无光感。
王所说,自己受伤后,单位没有支付医药费。“后来,公司说让我把医药费算一算,然后把票据给单位送过去。但是没有给我报销,票据也没有还给我。”因为健康状况,王所没有继续上班,单位也不再发薪。
受伤职工被鉴定为工伤 与单位打官司维权
王所不甘心,他觉得自己属于工伤,单位应该赔偿!
在找到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之前,王所找过几个部门,也多次申请仲裁。“我的工伤鉴定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好多单位也为我提供了帮助,只是他们不能帮我跟单位打官司,替我跟单位要钱。到了工会、找到了杨律师他们,我这事儿才有人帮着办。”王所说。
王所的工伤证显示,2015年3月,东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经鉴定他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四级。王所靠自己力量已经与单位进行了两轮仲裁。杨律师见到王所的时候,保安公司正因不服工伤鉴定和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行政诉讼官司,王所作为第三人,也要到法庭应诉。“杨律师,我受伤的一年多,不是治病就是打官司,总得往外掏路费药费。”王所说。
杨雪峰律师和同事们马上着手为王所争取工伤津贴做准备。2015年年底,北京市二中院对保安服务公司起诉北京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所在2013年12月12日凌晨在家居广场巡逻时遭受事故伤害,事故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发生地属于工作区域。保安公司不认可王所所受伤害系工伤,应对不构成工伤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涉案的工伤认定行政程序中,公司未能提供王所不构成工伤的任何证据。因此,法院驳回公司上诉,支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有这个判决,我们就踏实了!”杨雪峰律师说。从2016年开始,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公职律师杨雪峰和杨玉竹、于益为王所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轮流作为他的代理人出庭。
为伤残农民工讨公道 公职律师“寸土不让”
第一步就是要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到。杨雪峰从王所提供的证据中看到,虽然王所和保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对方没有为王所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根据法律,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老王,看来这事儿还得找你们单位呀!”杨律师告诉王所。
在杨雪峰和其同事的帮助下,王所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保安服务公司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共计近10万余元。“王所本身患有眼疾,我们不同意工伤鉴定结论。再说,他一个月才1800元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要这么多?”对方代理人在仲裁委表示,保安服务公司不同意支付该笔费用。杨雪峰律师指出:“2013年北京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45.5元,王所的工资低于60%,所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按5745.5元的60%为基数计算,不是以王所1800元的工资为基数的。”杨雪峰和杨玉竹律师在仲裁委与那家单位对峙,不肯让步。最终,仲裁委支持了王所的申请。2017年,保安服务公司因不服仲裁决定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近10万元。
公职律师为伤残职工打起维权“拉力赛”
虽然王所拿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可是案件远远没有结束。
“工伤待遇中有一项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类似于生活费。因为公司没有给王所上工伤保险,所以这笔钱也应该由公司来支付。”杨律师介绍。
为了确认公司每个月应该给王所多少钱伤残津贴,杨雪峰等公职律师多次和保安服务公司对簿公堂。最初,仲裁委确定的王所每年津贴为23000余元,杨雪峰等代理人都觉得王所依法应该得到更高的津贴。“他今后的日子就靠这笔钱当生活费了。每个月少几百元,有可能严重影响他的生活质量。我们认为,王所一年的伤残津贴应为31025元。”杨雪峰说。最终,在杨雪峰和其他代理人的建议下,王所向法院起诉,要求提高津贴数额。这一要求获得法院的支持。
这笔钱理应是按月由公司支付给王所,但是公司从不主动履行。这就导致王所每隔一年,就要到北京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他前一年度的伤残津贴。如果仲裁裁决后,公司还是不主动履行,王所还得到法院申请执行。杨律师介绍:“这场维权官司也因此成为了周而复始的‘拉力赛’。”
记者在杨玉竹律师的本子上看到,有关王所一案的法律程序列表占了满满两页。从2017年到2018年,王所为了要伤残津贴三次入京。“有一次他来找我办理代理手续,等我到接待室时,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杨雪峰律师说,他看到这样的场景,心里一阵阵的难过。
2018年11月,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经过研究,破例给王所办理了“绿色通道”,以后王所不需要到京办理法律手续,“他把工伤鉴定等证据留在了法服中心,签订了代理协议。只要他打个电话,明确我们与他的代理关系,我们就按时替他申请仲裁。”杨雪峰律师介绍说。
王所对法服中心的公职律师们也充满感激之情。他不仅快递来了锦旗,还曾经提着一整桶胡麻油来到法服中心,“我没有啥值钱的东西拿得出手。这是我自己家榨的,你们一定要收下。”王所举着这桶油直往杨律师手里塞。看着被一层层塑料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油桶,杨律师心里热乎乎的。“不过,我们最后也没有要。跟他说,心意我们领了。”
直到今年,杨雪峰律师已经为王所代理了5年案件,杨玉竹、于益等律师也先后为王所的案件出力奔波。“王所最近给我打电话,还拍了照片发给我,他申请了低保,又有这笔津贴,生活过得去,我心里也踏实了。只是还不知道这场‘拉力赛’什么时候结束!”杨雪峰说,他真心希望那家公司能主动履行义务,或者能与王所达成一次性解决的协议,尽早结束这场“拉力赛”。
□本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