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9月21日联合印发《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
通知鼓励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全面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队伍,鼓励中学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校代表队。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课时和工作量计算等补贴政策。
在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方面,教育部门将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给予相应政策支撑。体育部门对青少年各类集训活动进行开放,接纳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推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将开展青少年体育情况纳入大型体育场馆综合评价体系。
两部委鼓励高校积极申报设立高水平运动队,合理规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覆盖面,加大对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力度。教育部门要通过学分制、延长学制、个性化授课、补课等方式,在不降低学业标准要求、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为优秀运动员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体育特长生的升学政策一直是这类群体及家长热切关注的问题。通知明确规定,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有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为愿意成为专业运动员的学生提供升学通道,解除后顾之忧。鼓励各地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在深化体校改革方面,通知提出将体校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文化教育全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相应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
为了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两部委将制定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制定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以及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制度。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探索先入职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