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艳) 记者昨天从市水务局获悉,北京市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取水单位或个人申报取用水管理等20余项相关信息,并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登记责任主体包括取水单位和个人,从城市、乡镇、村庄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的用水户不属于此次登记范围。根据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河流、水库、湖泊、南水北调工程等地表水取水,或从地下水取水的,需要登记取水口基本信息、取水口监测计量情况等3类20余项目。各取水户注册登记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注册账号,填报取水口基础信息表。所有取水户应于10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