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最新发布《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复学复课,其中要求将传染病防控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低风险地区学生在校内无需戴口罩。
传染病防控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
《防控方案(更新版)》要求高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开学前对校园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开窗通风。
中小学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做好自我防护。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境外师生未接到通知一律不返校。
校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
开学后,中小学校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中小学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幼儿园组织活动的防控要求更加严格,应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班之间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班级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中小学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
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
中小学、高校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中小学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幼儿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寄宿制学校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高校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