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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类人员享受医保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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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类人员享受医保免缴
将实现“应保尽保” 一次填报即可
 

本报讯(记者 张晶)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经办流程、认定即享待遇、协同兜底保障等举措,确保本市13类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以下简称“免缴人员”)应保尽保。

这13类人员为本市老干部、民政、残联、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6个主管部门认定的人员,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低收入农户;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残疾人员;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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