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8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邮政等部门和高校、邮政企业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坚决杜绝录取通知书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
两部门指出,高校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和新生报到入学的重要凭证,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高考公平公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纳入本地招生录取督查范围。高校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
邮政企业要开辟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单独封袋,保证寄递时效。录取通知书要确保精准投递,不得投递至智能快件箱(信包箱)、代投自提点、物业或收发室等。原则上须由收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签收,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收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收的,可与邮政企业约定其他交接时间,也可由收件人授权委托第三方代收。第三方代收时,邮政企业除要求代收人出示收件人的身份证件外,还须要求代收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信息记录。
通知要求,高校要优化新生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随录取通知书附送关于学生资助政策的详细介绍,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严禁高校、邮政企业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夹带与新生报到无关的商业广告等宣传材料,严禁夹寄其他不符合寄递要求的物品,严禁向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