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失业期间有哪些待遇?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个想法没错!大家之所以想到它,主要是因为每个员工在职期间都缴纳过社会保险,对相关规定比较熟悉。其实,员工一旦失业后,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还可以享受一些待遇。对此,以下4个案例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说明。
【案例1】
失业期间患病可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闵女士失业后,本来依靠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维持生计,但是,她又被查出患有某种重疾,需要住院进行手术治疗。
“我哪里有那么多钱治病哟!”闵女士脸上布满无奈,不知该怎么办?
【点评】
闵女士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也指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案例2】
失业期间迁移失业保险关系可转迁
陈女士离职后,从原来上班的北京回到老家江西寻找工作。那么,此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自身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她,在就业前的失业保险待遇是否一笔勾销呢?
【点评】
陈女士可以向北京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指出:“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则表明:“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案例3】
农民工失业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肖女士是一名农民合同制工人。2020年1月,因与公司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届满而处于失业状态。有人认为她作为农民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我有没有其它替代性权益呢?”对于相关说法,肖女士满脸疑惑。
【点评】
肖女士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情形领取项目为生活补助金而非失业保险金,领取形式为一次性,而非逐月领取。
【案例4】
失业期间死亡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
王女士离职后,因一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于2020年2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岂料,一个月后,王女士突然死于车祸。
“我能享受什么待遇吗?”王女士丈夫找到社保部门咨询。
【点评】
王女士丈夫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条也指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颜梅生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