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近日,一些地方爆出“小学生做出硕博水平的科研项目而获得大奖”的新闻,引起社会热议。教育部办公厅为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
教育部指出,近期个别竞赛组织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评审不严格、涉嫌家长代劳等,造成不良影响。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对以往获奖项目的真实性、独创性进行复核。要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各竞赛主办单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必须坚持公益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竞赛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坚决做到“零收费”;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培训、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与一些公司挂钩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通知》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教育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审核通过的竞赛的管理,严肃查处竞赛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经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将从竞赛名单中移除,并不再受理举办单位举办竞赛的申请。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禁止违背学术诚信要求的行为。同时让中小学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掌握全国和本省份竞赛名单,引导他们主动抵制名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发现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