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启动2020年新一批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全市拟评选特级教师207名左右,具有农村校全职交流任教经验、市级以上劳模、担任班主任工作20年以上等五项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区干部教师培训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少年宫(含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馆、站)、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2019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参评教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教师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特级教师的评选对参评者的工作量提出具体要求:中小学专任教师须在近五年内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研究课1次,或承担区级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研究课不少于3次;近五年来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周课时数不少于8课时(除学校正职领导以外兼课的行政人员不少于6课时)。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的工作量照此执行。学校领导(正职)参评特级教师须在参评学科承担教学工作,近五年承担的教学工作周课时数不少于4课时。
在中小学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班主任、专职团队辅导员,以及负责德育工作的副主任、主任、副校长参评,近五年来承担的德育教学工作周课时数不少6课时。
市教委表示,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五项情形之一者可优先考虑,包括具有从城区学校、优质资源校到农村学校、一般学校全职交流任教一年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到京外地区参加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国家级、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坚持在农村学校、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含)以上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20年(含)以上的教师;积极参与市级教师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教师,如参与录制网络课程和在线答疑、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等。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考核推荐,同时征求被推荐教师所教学生及家长意见,再经区里遴选推荐,专家评审表决。市教委要求各区在特级教师评选中要向一线教师、学前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农村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各区推荐的人选要兼顾各类学校的比例以及各学科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