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6月12日,北京发布新一版公建电耗限额管理办法。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新版《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考核办法,新办法参考全市同类型建筑能耗指标,确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值,并纳入考核标准。考核不合格建筑的判定标准为年度实际用电量超过电耗限额20%、同时超过能耗限额20%。
新办法还规定,年度电耗限额依据前五年历史用电量进行计算,并以同类型建筑平均水平为上限。也就是说,在不超过同类型建筑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电耗限额计算所依据的历史年度可实现动态调整。新办法规定,信息采集和变更方式统一调整为线上模式。
据了解,新办法共23条,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