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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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集体协商需要工会查实情出实招
儿童锻炼场地设施短缺亟待改善
网红带货 不能野蛮生长
打击消费券被“薅羊毛” 需多措并举
促整改
让外来务工人员“稳岗乐业”是个好机制
胡同“修旧如旧” 也需“绣花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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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红带货 不能野蛮生长

 

“直播带货”过程中如果出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问题,消费者如何维权?记者近日从海淀区了解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力争9月底前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在中关村科学城范围内试行“沙盒监管”机制,引导直播和短视频购物领域健康规范发展。(5月17日 《北京青年报》)

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网红卖货提高了消费者的决策效率,但也出现营销夸大其词、产品质量注水等乱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的“网红带货”还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泥沙俱下,不少网红在带货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夸大不实宣传、数据造假、未体验推荐,甚至销售“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变质产品等问题,辜负了粉丝的信任,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网红带货问题涉及多方利益主体,这意味着规范市场秩序、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需要多方合力,建立协同共治机制。一方面,直播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机制,规范平台支付和订单跟踪系统,约束平台商家建立完备的售后机制;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网上巡查机制,建立健全网上“带货”信用体系,在全网开展数据打假行动。要让消费者拥有更舒心的购物体验,还需政府、商家、平台等多方协同共治,推动电商规范化发展。

眼下,“直播带货”已成多家电商平台标配,已成为一种最时髦的网络促销方式。就丰富电商销售模式、拓宽销售渠道而言,直播带货是一种顺应潮流的创新,但部分“网红带货”背后存在不少“坑”,消费者防不胜防,如果主播推荐的商品是自己经营的,出现问题就要以销售方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主播为其他商户带货,那么本质上就构成了一种广告代言行为,其所提供的产品若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也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更好地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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