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和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北京市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202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至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评委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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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