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张晶) 北京市积分落户试行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部门对政策进行了修订。2020年5月13日至6月12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jifenjianyi@fgw.beijing.gov.cn提出意见建议。
据介绍,本次修订坚持政策导向不变,突出积分政策定位,继续有序推进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普通劳动者落户。坚持指标体系不变,稳定社会预期,继续保持“4+2+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稳定,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坚持赋分原则不变,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要比例,各指标间赋分原则不作调整。
本次修订对7个导向指标中的6个予以精简优化,具体可概括为“321”,即优化了3个指标,精简了2个指标,调整了1类内容。一是对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年龄指标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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