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口香糖等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拟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昨天,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在作《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说明时介绍,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立法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前述不文明行为属于群众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虽然《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这些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但处罚过轻,建议提高处罚额度。
对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同步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口香糖等废弃物,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