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寄发新教材
一病例曾去美国纽约探亲、英法旅游
中科院纳米能源所年内整建制迁入怀柔科学城
今年税收宣传月主推60多项线上活动
抗疫专题纪录片《我们在一起》收官
文物部门携手高校共建长城文化研究院
北京拟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办理
30户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退税2781.5万元
清明假期市属公园游客接待量略有降低
本市共设置280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拟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办理

 

本报讯(记者 盛丽)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办理事项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调控主体责任,实现“三稳”目标的基础上,对商品住房办理预售许可做出的优化措施,开发项目预售许可申请“门槛”没有降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没有改变、调控力度没有放松。

目前,本市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截止日期是竣工之后4个月,同时不能超过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预售到期后,企业需要在房屋初始登记后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方可继续销售。在实际中,项目竣工到初始登记间隔较长,在此期间购房人无法办理网签等手续。此次拟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截止日期调整为预售方案中确定的房屋交付日期。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另一个变化是,新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一个施工证范围内的可售住宅部分,从原有只能办理一次预售许可,调整为可办理两次,同时明确了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