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对提振消费确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在发放中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向特定行业、特定人群倾斜,包括扶持商业服务业全面复苏,为商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等。这也是另一个意义上的促就业,保收入;促消费,扩内需。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许多行业、企业开始复工复产,社会生活也在逐步恢复常态。由于全球疫情的影响,外贸出口受阻,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成为提振经济的重要抓手。近来,许多地方推出政府财政支持的消费券,希望以此拉动消费,活跃市场,促进生产,确实产生了一定效果。
消费是整个经济循环的起点,也是终点。居民消费持续稳定增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才能推进扩大生产,促进提升质量、档次,并使企业将生产转化为效益,进而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能力,进一步扩大消费,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由此可见,这个循坏中,劳动者的收入与消费能力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实现消费和再生产的前提条件。换言之,劳动者有了工作和收入,才能成为消费者;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没有消费。当世界经济发展受挫,国内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内需时,尤其如此。
突如其来的疫情和严格的防控措施,打乱了正常生活,也不可避免地抑制了部分消费需求。疫情一旦缓解,能否提振消费成为社会生活恢复常态的标志之一。起初,许多商家寄希望于消费需求一旦释放,可能形成的“报复性消费”带来新的繁荣,但至少现在还没有显现出来。为什么?因为有些行业、企业复工复产不足,甚至由于疫情影响难以为继,不得不裁员,甚至关闭。如果劳动者收入下降甚至失业,何来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
应该承认,发放消费券的举措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可以刺激消费欲望,拉动消费增长。有研究表明,这种刺激和拉动能够带来增加10%~40%的消费。但是,这种作用是短期的,也是有限的,不能夸大,更不能盲目乐观。这是因为,首先,本轮发放的消费券除了少部分由商家买单,大部分资金来自政府财政开支,不可能无限制地持续下去;其次,由于消费券的发放对象及数额并不都有明确的针对目标,在不同消费能力阶层所起作用不同,有的锦上添花,有的雪中送炭,有的聊胜于无,刺激消费作用由此会打折扣;第三,低收入者使用消费券替代了原本必须支出的刚性消费后,省出的现金依然会沉淀下来,消费券最多相当于困难补助。
面对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促消费、扩内需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已具有“压舱石”的作用。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8%,可见其潜力。但是,促消费、扩内需是一次“战略转移”,需要通盘谋划,假以时日,仅靠消费券刺激显然不够。从长远看,政府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资金还是应该投向促进劳动就业,保障职工收入,减轻国民负担,千方百计把疫情给劳动就业、居民收入带来的冲击降至最低。有了居民消费信心和能力不降这个前提,不愁消费市场振兴。
当然,消费券对提振消费确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在发放中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把有限的财政资金向特定行业、特定人群倾斜,包括扶持商业服务业全面复苏,为商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等。这也是另一个意义上的促就业,保收入;促消费,扩内需。
□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