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3月23日,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表示,对入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者,一律转运定点医院或移交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实施隔离观察并做好交接记录。对其他人员,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地方有关部门。
高瑞峰介绍,在检疫筛查环节,北京海关严格查验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实施健康申明卡“二次审核”,确保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实施两道及以上的体温筛查,对重点人员在“红外测温+点温枪测温”的基础上,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通关现场测温设备每天进行5次以上校准;实施医学巡查,在每一个旅检通关现场都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医学巡查,重点巡查出入境人员是否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在检疫排查环节,对重点人员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详细询问出入境人员的基本信息、传染病症状、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做到“疑似能定位、确诊可追溯”;严格实施医学排查,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实施体温复测、肺部听诊等医学检查;严格实施采样检测排查,对有症状者,采集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样本送实验室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