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3月1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只有经审查后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方可进入社区开展业务。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给每个小区上报一名从业人员。
《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筛选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从业人员上报市住建委。经审查,符合企业及人员备案情况的,市住建委将相关信息告知社区,由社区核查人员健康状况后,允许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每个租赁企业一个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且带客看房须向社区出示业务员及客户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并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小区;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