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据了解,《管理办法》共七章35条,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担保设定、投标担保服务管理、履约担保服务管理、责任界定、监督管理等内容。《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担保服务活动以及监督管理。同时鼓励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保证金管理参照执行。《管理办法》规定,本市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选择在京依法设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建设“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简称“金融服务平台”),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保证金代收、代退和电子保函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