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12条防疫通告,要求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要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全覆盖、无死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区域群防群控。各单位要自觉接受辖区政府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防控管理与服务。
三、各单位对目前滞留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要逐一联系,明确未经允许暂不返京的要求。对其他地区进(返)京人员,严格督促落实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有关规定,并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不得安排未完成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人员返岗工作。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严防疫情输入风险。
四、严格医疗机构防控要求,实名登记就诊人员信息。
五、做好居住小区管理。进一步落实严格封闭式管理、体温检测、出入登记、公共空间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六、加强人员聚集的商务楼宇、商住混用楼宇以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务楼宇推行“双楼长”制,由属地街道、物业管理单位责成专人担任“双楼长”,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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