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湖北出差探亲人员一律不得返京
顺义再出13条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推荐书店申报“房租通”补贴
164条定制公交线路投入运营
援派医生提前返岗参与当地防控工作
北京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怀柔“暖心十条”关爱防疫一线党员干部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华社电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7日发布通知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该政策所适用的企业,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职工,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向所属管理部邮寄申请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柜台现场等方式提出缓缴申请。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6月30日前,以提供租房合同、房租发票方式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审核后,提取额度调整为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限制。该政策所适用的缴存人,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此外,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将予以调整。该政策是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