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战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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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零感染” 加强宣传凝聚战“疫”正能量
市直机关各级工会当好职工“娘家人”
福田戴姆勒工会志愿者服务返京员工
天岳恒公司党员下沉社区筑安全屏障
北京3所中医院获赠同仁堂234万元药品
工会经费购买防护物资不受预算比例限制
市快递行业为一线小哥提供暖心保障
中国农大工会专项行动助力校园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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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购买防护物资不受预算比例限制

 

(上接第1版)

提高比例,增强工会经费使用的实效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各级工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可以调整工会经费用于购买防护物资、慰问品的支出比例、具体标准和慰问形式,不受“购买节日慰问品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收入的 50%”规定的限制。本年度工会经费预算不足的,鼓励动用往年滚存结余;无滚存结余的,在本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出台政策,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交的工会经费,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纳入保险,简便快捷给予职工赔付。将新冠肺炎纳入“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责任范畴,为职工会员本人及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提供保险保障。开通申报绿色通道,延长续保和理赔时效,设立专人负责业务指导,即投即保、即报即办、应赔尽赔。

协商调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稳就业、保工资、促发展。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就疫情期间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事项,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协商,达成共识、共渡难关。要求各级工会要及时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简化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

转变方式,开展职工网上技能培训。鼓励各级工会开展职工网上技能培训、网上技能比赛、网上岗位练兵,组织劳模工匠、技能大赛获奖者、创新工作室领军人等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教学,结合实际实施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在网络平台分享“职工领读计划”音频资源,在“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微信公众号增加“职工书柜”“职工故事”专栏,免费为职工提供技能培训、疫情防护等知识和信息。

加强疏导,做好职工心理关爱服务。在“首都职工心理发展”微信公众号开设心理关爱网络课堂,为职工提供心理辅导教学。开通北京市总工会心理援助热线(热线号码:4000151123、4000251123),为职工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心理援助服务。

选树先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模范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要求各级工会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要在劳模选树等评优表彰中优先考虑,充分凝聚正能量,推动形成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携手向前、战胜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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