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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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应及时资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生
战“疫”当前,失职失责必问责
深刻认识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面面观
战“疫”期间上海升级公厕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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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各地应及时资助受疫情影响的贫困生

 

本报讯(记者 任洁)记者2月11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及时对其予以资助。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帮助他们顺利渡过疫情难关。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如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要协调经办银行启动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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