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具备封闭集中管理条件,完成复工各项准备工作,报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组织核查同意后,可以复工。
市住建委强调,各用工单位、劳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远端筛查,在招录劳务人员时,应在当地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体温检查,留存个人健康信息记录,确保招录人员健康情况良好。必须采取专车或包车的方式“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有序返京。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
市住建委要求,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防疫防控物资的保障和储备,配备足够的消毒、体温检测、口罩等物品。拓宽建筑材料供应渠道,做好建筑材料等物资的供应保障,为复工创造必要条件。
此外,市住建委表示,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劳务人员返京、建筑材料供应、防疫物资筹集、建筑垃圾消纳、工程造价调整等相关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检查,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