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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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跳槽能拿到年终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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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跳槽能拿到年终奖吗?

 

近日,读者李珍向本报咨询说,她在一家小型设备公司上班已好几年,是公司的业务骨干。这段时间,她正在为能不能拿到年终奖而犯愁。

李珍说,她犹豫不决的原因,是一家更大更专业的公司不久前向她投来橄榄枝,给的薪酬比现在丰厚,发展空间也更大。但是,对方要求她必须在2020年1月初到岗。

“我现在的考虑是,如果在此时立即走人,2019年度的年终奖很可能就泡汤了。因为,我目前所在的设备公司为留住人才,决定在次年第一季度末才发年终奖。如果不走吧,这么好的机会又将从自己的身边溜走。”李珍说,她急于知道自己跳槽后还能如愿拿到2019年度年终奖吗?

法律分析:

年终奖的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经营自主权的范畴。因此,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以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年终奖等各类奖金是否发放、发放的条件以及发放标准等。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年终奖这一项,或者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有年终奖,那么,年终奖实际上就属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而不可以随心所欲。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前已经离职的,就无权享受年终奖待遇。由于这种规定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侵犯,因此是无效的。

本案中,李珍在设备公司工作已经满了一个年度,因此即使跳槽了,只要该年度绩效考评合格,并且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年终奖这一项,或者该公司后来确实向员工们发放了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那么,李珍就有权享受年度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设备公司以李珍已跳槽为由拒绝发给年终奖,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克扣工资的性质,李珍有权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公司予以改正。当然,面对这种情况,李珍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潘家永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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