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从明年1月20日起,本市保障房申请家庭无须再为盖章往返奔波。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的通知》,取消保障房申请的全部纸质证明。如发现保障房申请家庭弄虚作假,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资格。
《通知》提到,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将原5日内受理的期限规定,压缩调整至1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经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含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在认定有效期内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其核定收入、资产时,应与民政部门认定的收入、资产数额保持一致。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所填报的信息主要通过部门间数据联网方式进行核对。网上比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各区和街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要求申请家庭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自《通知》实施之日起,各区应启用新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申请表》和《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表》,申请家庭按照申请保障类型填报相应表格,同时签署《申请承诺及授权书》,不再要求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