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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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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试点给予资金激励 将逐步作为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的参考条件
 

本报讯 本市将建立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统一平台。由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本市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公布,明确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并出台多项激励政策,包括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的情况,将逐步作为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等工作的参考条件。同时,政府鼓励符合“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国际国内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给予资金激励。

建立企业年金统一平台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计划共同构成社会三大养老支柱。

此次出台的《措施》鼓励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加入由年金管理机构设立的集合计划。

本市还将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统一平台。统一平台将提供参保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及年金产品基本情况的透明化展示和便捷化查询,便于企业在统一平台上快速、低成本甄选年金管理机构和年金产品,逐步实现参保职工基本数据的统一记载、转移和接续。

《措施》还提出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将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在统一平台上展示,将该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优先条件。统一平台还将定期公布各年金管理机构的业绩和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情况。(下转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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